第1章 总章
第2章 会员
第3章 干部
第4章 理事会
第5章 总会
第6章 会计
附则
(1) 关于接受捐款的细则
(2) 关于选举理事的细则
第 1 条 | 命名本学会为日本比较教育学会。 |
第 2 条 | 本学会目的:对比较教育学的发展与普及作出贡献,广泛促进国内外的,进行研究而必要的联系与合作。 |
第 3 条 | 本学会为了达到前项所述的目的,开展以下事业内容。 |
1 促进会员相互之间研究上的联系与帮助 2 举办每年一届的大会及各种研究会 3 发行研究纪要,邮件,名簿等 4制作,管理研究数据库(RICE)和网站 5 联系,帮助内外研究团体 6 为达到本学会目的其他必要事业内容 |
第 4 条 | 赞同本学会目的,凡是关心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皆可成为会员。会员分普通会员和学生会员。 |
第 5 条 | 想申请入会者,必须通过1位普通会员的推荐,向本部事务局申请,然后获得理事会的认可。 |
第 6 条 | 会员能够参加本学会的工作。会员要尊重另外制定的日本比较教育学会伦理纲领。 |
第 7 条 | 会员需负担相应的会费。普通会员年会费为10000日元,学生会员为6000日元。 |
第 8 条 | (1) 会员拖欠会费缴纳的话,有可能无法享有会员待遇。 (2) 拖欠3年以上会费缴纳的会员,剥夺其会员资格。 |
第 9 条 | 为了使本学会的工作顺利进行,设以下干部。干部从普通会员中选举产生。 |
会长・・・・・1名 理事・・・・・约30名(根据理事选举细则) 干事・・・・・若干名 监查・・・・・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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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 理事通过会员选举产生。其手续根据另外所制定的细则。理事会由理事组成。 |
第11条 | 会长由理事相互选举产生。会长代表了学会,确定本部事务局,选举任命事务局长和事务局成员,统筹会务。会长有事的情况下,由1名理事代替其履行职务。 |
第12条 | 会长获得理事会的认可,从理事中委任若干名常任理事,组成常任理事会。常任理事会的职责是使重要的会务顺利进行。 |
第13条 | 会长委托若干名干事,让其处理会务。从干事中任命若干名为常任干事。 |
第14条 | 理事会获得总会的认可,委托监查。监查员监督检查本学会的会计事务。 |
第15条 | 干部的任期为3年。不过不排除连任的可能。 |
第16条 | 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审议并确定本学会的重要事项。 |
第17条 | 理事会的规定人数,要达到理事总数的3分之4以上(包括委任书),出席理事会的人数要超过2分之3,才能对议案进行表决。*小数点以下要进位 |
第18条 | 总会是本学会的最高决定机构,一年召开一次总会,审议,确定本学会重要事项。 |
第19条 | 本学会的经费由会费及其他收入充当。 |
第20条 | 会计分为普通会计和特别运用会计。 |
第21条 | 关于特别运用会计,必须经过常任理事会的讨论后使用,向理事会和总会进行汇报,受到认可。但是,不必事先将预算案向理事会和总会提交。 |
第22条 | 本学会的会计年度的计算从每年4月1日开始,第二年3月31日结束。 |
第 1 条 | 根据总会的决议,才能更改本学会会章 |
第 2 条 | 与本学会的运营必要的细则由理事会制定,向总会汇报 |
第 3 条 | 学会本部下设事务局。事务局下设事务局长和其他事务局成员,由会长选举任命。 |
第 4 条 | 本会章1964年8月20日起生效。第7条的修正1988年起生效。 第10,第13,第16条的修正从1969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附则第23条的修正从1973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第18,19条的修正从1994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第7,第8条的修正,从1998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第3,第4,第5,第7,第9,第10,第11,第12,第15,第16,第17,第18(旧第16条)第19(旧第17条)、第20条(旧18条)、第 21条(旧19条的一部分)的修正,从2004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但是,第7条、第15条从2005年起开始实施) 第6条的修正,从2007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
第 1 条 | 如果有本学会会员和自愿个人或是团体的捐款的申请,经过常任理事会的讨论,可以接受。但是必须将其向理事会和总会汇报。 |
第 2 条 | 特别运用会计由接受的捐款,普通会计中的转入款项作为原始资本。 |
第 3 条 | 将特别运用会计的财源拨给学会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学会特别工作。 |
第 4 条 | 该细则从1968年4月1日起生效 第2,第3条的修正从1994年度总会结束后生效 第3条的修正从2003年起生效。 |
第 1 条 | 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各地区的理事由该地区的全部会员选举产生。 |
第 2 条 | 地区暂时按照以下划分。北海道・东北地区,关东地区(关东地域和新泻,长野,山梨县各都县),东海・北陆地区,近畿地区,中国・四国地区,九州地区。 外国人且居住在外国的,其所属由学会本部所属的地区决定。 |
第 3 条 | 按照各地区的全部会员数,确定理事数。其基准以改选年度4月1日为准,关于地区所属会员数,原则上每30名中产生理事1名,尾数四舍五入,各地区的规定人数的最终决定权在理事会。 |
第 4 条 | 全部会员从其所属地区的通常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选举候选人姓名,且只能选地区的理事定数,送到选举管理委员会进行选举。必须采用所定的投票纸,在被通告的日期之前,将选票送到选举管理委员会。 |
第 5 条 | 根据各地区的得票先后顺序,确定当选。同票的情况下,由选举管理委员会抽签方式决定。超过定数记名的选票,被记入的姓名全部无效。理事变更其所属地区的情况的时候,或者失去会员资格的情况,选举管理委员会使选举时得票的顺序提前,确定当选者。提前当选者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就任期间。 |
第 6 条 | 选举事务由被设置在本部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一并处理。选举管理委员会由当任理事会任命。 |
第 7 条 | 选举管理委员会在该年度的总会前日期限内结束改选事务,并将其结果向总会报告。 |
第 8 条 | 选举管理委员会要将有关改选资料保存三年,若有会员提出希望,必须提供其阅览。 |
第 9 条 | 该细则从昭和44年度起生效。 第5条的修正从昭和47年度起生效 第3条的修正从昭和54年度起生效 第2条的修正从昭和60年度起生效 第3条的修正从平成15年度起生效 第8条的修正从平成18年度起生效 |
1 | 日本比较教育学会以会章第6条规定为基础,以明确履行作为学会的社会责任和确保会员研究的公正性为目的,制定该伦理纲领。 |
2 | 会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要遵守法令等,同时也要尊重调查地的文化,宗教,习俗。会员要注意自身和有关研究人员的安全。 |
3 | 会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对于信息提供者,要最大限度的尊重其人权,注意不加以身体,心理,社会危害。 |
4 | 会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就该研究的目的,研究经费的财源,研究成果的公开方法等需要明确告知信息提供者。 |
5 | 会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要尊重信息提供者的隐私,严守个人信息等秘密。 |
6 | 会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不能进行资料,数据等的捏造和窜改。会员要尊重研究的独创性以及他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1 | 本纲领从平成19年6月30日起生效。 |
1.名 称 | 《比较教育学研究》 |
2.刊行数 | 1年2次 |
3.内 容 | 刊登会员的研究论文,书评,文献介绍,大会报告以及专题论文等。 |
4.格 式 | A5版式横排,200页左右。 |
5.刊登论文 | 从自由投稿及年度大会上的课题研究,讨论会中,经过编辑委员会的协议决定刊登论文。此外,也可登载专题论文。 |
6.编辑委员会 | 由理事会委托委员长,副委员长。除委员长,副委员长之外,委员数约10名左右,委员从全国范围内选举产生。委员长,副委员长的任期均为3年,委员为1年半,可连任。 |
7.编辑事务局 | 编辑事务局设置编辑委员长及编辑副委员长。 |
8.散 发 | 会员无偿分发。非会员销售。 |
9.撰稿要领 | 依据日本比较教育学会纪要投稿要领。 |
论文主题遵照日本比较教育学会活动的主旨。
投稿论文的所有撰稿者均为本学会会员或者已经申请入会者,论文只限于未发表作品。
(1)打印原稿提交的情况
A4纸上以一行36字×30行(1080字)的规格打印,18页半以内(但是行数限于555行之内)。。第1页不写撰稿者名,只写论文题目,本文从第10行开始。本 文文字大小以10.5或11为标准格式。
(2)稿纸提交的情况
使用400字一页的A4稿纸(横写),页数限定在50页以内(除题目外20000字)。
(3)以上所述原稿规格以及规定页数中,包括图,表,注,引用文献,参考文献等。
(4)纪要编辑委员会特别指定页数的原稿不适用以上原稿。
(1)图,表原则上限于5个以内,原稿打印的情况下,插入或者粘贴在论文中,手写稿纸的情况下,不插入原稿中,而是粘贴在另外用纸上,事先将其打印位置,大小表示在原稿中。图,表中的文字在把A4原稿缩小至70%(A5)时,也要能清楚阅览。
(2)注,引用文献,参考文献等均在原稿末统一表示出来。一律以一行36字×30行(1080字)打印。标明撰稿者姓名,不使用拙稿,拙著等用语。
(3)注的表示形式为“(1)(2)。。。。。。”
(1)投稿的时候,请提交以下原稿及资料等。已经提交的原稿及资料原则上不退还。
①原稿4份(其中3份可为复印稿)
②日文题目及约800字的日文纲要4份
③英文题目及800~1000单词的英文纲要4份(①②③中均不标明撰稿者姓名,所属名)
④记载下列事项的用纸1份
・撰稿者姓名(用日语和英语标记)
・所属机构名(用日语和英语标记)
・论文题目(日语和英语)
・联络地址等
关于姓名等的英语标记方式,请参照《比较教育学研究》卷末的英语目录)
⑤((打印稿提交的情况)记录以上①至④的内容的移动盘或者CD光盘也请提交。文件形式为“Microsoft Word”或者“一太郎”,标签上标明论文题目及使用的软件名。
(1)A4用纸(1页32行,约440单词),14页以内。
(2)上述规定3和4也同样适用于本项图,表,注,引用文献,参考文献等
(3)投稿的时候,请提交以下原稿及资料等。已经提交的原稿及资料原则上不退还。
①原稿4份(其中3份可为复印稿)
②英文题目及A4用纸1页(1页32行,约440单词)的英文纲要4份
(①②中均不标明撰稿者姓名,所属名)
③记载下列事项的用纸1份
・撰稿者姓名(用英语标记)
・所属机构名(用英语标记)
・论文题目(英语和日语))
・联络地址等
(关于姓名等的英语标记方式,请参照《比较教育学研究》卷末的英语目录)
④(打印稿提交的情况)记录以上①至③的内容的移动盘或者CD光盘也请提交。文件形式为“Microsoft Word”或者“一太郎”,标签上标明论文题目及使用的软件名。
纪要于每年6月(1月10日为截稿期限,当日邮戳有效)及1月(前年7月20日为截稿期限,当日邮戳有效)发行。原稿请提交给纪要编辑委员会委员长。
原稿提出地址
〒739-8524
東広島市鏡山1-1-1
広島大学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内
日本比較教育学会紀要編集委員会
委員長 大塚 豊 宛
1.笔者希望刊登的话,只认可从发行开始一年内的纪要论文。
2.刊登的格式以纪要论文影本的PDF格式或发行社制作的PDF格式为准。
3.笔者如果希望用发行社制作的PDF格式,请向学会事务局申请。
1 名称 | 该奖项命名为日本比较教育学会平塚赏。 |
2 主旨 | 以纪念第一任会长平塚益德博士的业绩,期盼比较教育学的蓬勃发展,鼓励学会年青会员的研究为目的,对于领受者颁布奖状及奖赏。 |
3 对象及奖赏 | 每年原则上1名,奖金10万日圆。 |
4 审查对象 | 前一年1月至12月在公开刊行的学会纪要论文及有关比较教育学研究的著书,论文(包括分担撰稿。但是联名者除外)中,通过自我推荐或者他人推荐,于每年1月 15日之前通过申请奖赏的意愿和规定推荐书方式将要审查内容邮送至日本比较教育学会平塚赏运营委员会(登记该著书,论文1份) |
5 运营委员会 | 本学会理事相互选举,组成,人数在10名以内。运营委员的任期为3年,可连任。运营委员长由运营委员相互选举产生。 |
6 审查程序 | 每年2~3月由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决定奖赏获得者,于年度大会上公布。 |
7 | 本规定基于会章第22条,由理事会确定。 |
8 | 本规定从平成17年4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