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章程
- 1997年7月19日
- 2000年5月21日修改
- 2003年3月12日更新
第1章 总则
- 第1条
- 本学会名称为日本高等教育学会,英语名称为Japanese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英文缩写为JAHER)。
- 第2条
- 本学会以推进高等教育研究与研究成果的普及,以及促进会员研究的互相交流为目的。
- 第3条
- 本学会为达成上述目的,开展如下业务。
-
- 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及并致力于其振兴与普及
- 召开学术研究大会等研究集会及促进会员之间的研究交流
- 发行学会刊物等,公布研究成果
- 进行与高等教育相关团体与机构的联合与合作
- 推进有关高等教育研究的国际合作
- 其他为实现本学会目的所须的业务
第2章 会员
- 第4条
- 会员须经2名以上的会员推荐,并通过理事会的认可方可入会。
- 第5条
- 关于会员的退会的办法等,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3章 组织及运行
- 第6条
- 本学会设置以下管理者:
-
- 会长:1名
- 理事:20名以内
- 监察人:2名
- 第7条
- 学会管理者职责如下:
-
- 会长代表本学会,总管学会事务。
- 理事组成理事会,承担本学会的运行。
- 监察人对会计进行审计。
- 第8条
- 理事的选任如下:
-
- 理事:根据另行规定,由会员选举产生。
- 会长:由理事选举产生。
- 监察人:在总会上从理事以外的正式会员中推举产生。
- 第9条
- 学会管理者的任期如下:
-
- 学会管理者任期2年,但经选举可连任。
- 会长任期与上述规定不同,连任不得超过4年。
- 第10条
- 为执行本学会的各项事务,设置事务局,其组织及选举方式如下。
-
- 事务局长:1名, 经过事理事会的认可由会长委任, 任期2年
- 干事: 若干名,经会长的认可由事务局长委任,任期2年
- 第11条
- 本学会根据需要,可在理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
- 第12条
- 本学会每年同时召开总会与研究大会一次。
第4章 会费与会计
- 第13条
- 会员必须缴纳会费。关于会费数额,由理事会提出建议,经由总会审议。
- 第14条
- 财政年度从5月开始至翌年的4月。
- 第15条
- 本学会的预算案由理事会编制,经总会表决成立。
- 第16条
- 本学会的会计决算必须经过监察人审计,在下一财政年度初的总会上获得认可。
第5章 学会章程的变更
- 第17条
- 本学会章程的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建议,由总会表决。
第6章 附则
- 第18条
- 不限于第8条的规定,本学会成立时的理事,由发起人担任,经成立大会的承认后就任。
- 第19条
- 事务局的所在地由理事会决定。
- 第20条
- 其他有关必要的事项由理事会审议。